你好,目前,有的人背着配偶在外为他人的债权债务提供担保,配偶对这一事情并不清楚,直到债权人找上门,要求担保人及其配偶承担担保责任的时候,配偶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这种情况下担保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不能要求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这一条是不是指,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还是要进行偿还?
专业解答你当我们打民事官司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某人的行为,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导致法官没法儿把判决书落实好,甚至给其他人带来了伤害。这种情况下,只要有另一方(也就是起诉的那个人)提出请求,法官就得根据申请,决定把那个人的财产保护起来,这样就能避免出现上诉人(也就是原告)害怕被告人(也就是被告)在诉讼期间偷偷地把财产藏起来、转走或者花掉,最后影响到判决书能不能顺利执行的问题。
专业解答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退还原借之款项,当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借款人须承担起违约责任,其中包含了继续履行承诺、采取适当弥补措施及如数补偿损失等。若是借款合同对于主要条款中的借款期限已经进行了明确的约束,然而借款人却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时贷方可向借款人发出要求,使其收到履行合同之职责,即归还借款。
专业解答假如借款者逃避偿还负债责任,那么债权人可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扣押并执行对方的财物来保障自身权益。在具体行动中,当地司法机构拥有调阅被执行人经济状况的权力,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形采取例如扣押、冻结、强制兑换等手段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执行。这些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资产进行查找,以及通过诉讼程序等方式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各项财产。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如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款项,则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其时长为三年,此期限自债权人实际知晓权益受损或应知权益可能受损并明确被告身份之日开始起算;然而,若逾期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追诉权,仅在特殊情形下,如确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无法正常行使追索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请求批准延期申请。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之明确规定,债权乃因缔结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诸种原因,赋予当事人享有请求特定他方义务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之权利。如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相关约定及时偿还原款,该情形便构成了合同范畴内的债权债务争议,作为债权人(即出借人)有权向债务人(即借款人)提出偿还欠款之诉求。
律师解析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 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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