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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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可以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事项。如果犯是未成年人的话,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如果未成年有财产的,先从未成年人的财产中扣除,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如果犯是成年人,可以执行其名下财产,但如果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但成年人的家属主动要求替犯进行赔偿,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人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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