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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复垦征收了,去年12月征收复垦的,

ask****365 广东-梅州 宅基地咨询 2020.08.12 21:54:32 403人阅读

宅基地复垦征收了,去年12月征收复垦的,到现在还没收到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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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在拆迁多年后仍然没有拿到补偿应该怎么办呢?
1、签了协议手里有原件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遇到此种情形,即协议到期拆迁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拆迁户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原件去法院起诉协议相对方,要求履行协议内容或者支付违约金来赔偿相应的损失。
2、签了协议手里没有原件的,如果手里只有复印件或者甚至没有任何协议,有可能进不了法院的大门,即使法院受理了,复印件的证明效力和原件是不一样的。在诉讼中,如无其他证据佐证,因复印件的证明力弱,法院一般是不予采信的。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自行提起程序,可以咨询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程序去调取协议原件,从而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进行免费咨询。

2020-08-13 09:50:2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复垦怎么补偿 我国法律上关于农村宅基地复耕补偿标准是根据情形不同而有所区别,宅基地补偿费用主要是参考同期征地补偿价格来计算,关于宅基地附着物也就是房屋则是按照固定数据来进行补偿。农户完全退出宅基地泽补偿也会相应提升,具体细节则需要根据各地出台规定计算。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拆迁和户口关系有关,但是具体如何规定主要依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其中农村村民和“户”的认定也是依据户口进行的。因此,在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是要考虑户口这一因素的。 但是,我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可见房屋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区分农村宅基地拆迁所带来的安置和补偿两者对户口要求是不同的。房屋补偿与户口无关,但是针对安置的问题,可能就会涉及户口。

您好!建议联系当地村委会, 可以具体咨询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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