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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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
即使是父母出资购房,但一经登记在子女名下,便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夫妻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予给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这些财产也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尚未成年,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子女的财产,直至其成年。但是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代为保管的一方不得处理子女的财产,否则构成侵权。
例外情况是,夫妻在购买房屋是,借用了成年子女名义,双方签订有书面协议,确定能够证明夫妻是实际购房人的,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也需要先通过确权,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再主张分割。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
即使是父母出资购房,但一经登记在子女名下,便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夫妻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予给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这些财产也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尚未成年,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子女的财产,直至其成年。但是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代为保管的一方不得处理子女的财产,否则构成侵权。
例外情况是,夫妻在购买房屋是,借用了成年子女名义,双方签订有书面协议,确定能够证明夫妻是实际购房人的,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也需要先通过确权,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再主张分割。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财产。
即使是父母出资购房,但一经登记在子女名下,便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夫妻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予给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这些财产也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如果离婚时,子女还尚未成年,从司法实践上来看,一般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代为保管子女的财产,直至其成年。但是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代为保管的一方不得处理子女的财产,否则构成侵权。
例外情况是,夫妻在购买房屋是,借用了成年子女名义,双方签订有书面协议,确定能够证明夫妻是实际购房人的,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也需要先通过确权,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再主张分割。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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