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烟台法律咨询 > 烟台退款纠纷法律咨询 > 房子装修已付第一笔和第二笔装修款,合同到

房子装修已付第一笔和第二笔装修款,合同到

152****9587 山东-烟台 退款纠纷咨询 2020.08.16 21:00:15 456人阅读

房子装修已付第一笔和第二笔装修款,合同到2020.1.13完工。目前腻子没有刮完。多次催促无效果。 现在电话联系不上负责装修的人,公司就是个人的,微信偶尔回复。 曾口头答应将房子给装修公司当一年样板间。 现在微信上装修负责人就一年样板间不到期为借口,不交房。 我协商装修负责人退款,对方不答应,说已经在厂家订货,但是迟迟不来安装,也不是施工我。 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对方属于诈骗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烟台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烟台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报警。需要说明的是,各地的报警电话都是110,不会是其他的号码。报警后,虽说挽回损失的希望不大,但还有万一的机会。
2、长点心。以后别再上这种当。要牢记这句古语:“吃一堑,长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了。特别是像网k络h刷t单,网a络a兼a职之类的骗局。
3、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警示他人。让善良的无辜之人不再上当受骗。
4、需要强调的是,不要相信网络黑客什么的会给你找回钱财,全部都是先收你费,然后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加被骗钱财的,往往是另一个骗局的开始。

2020-08-16 21:10:15 回复

朋友您好,
首先您要搜集装修公司违约的证据,如未按预算材料进行施工、恶意提价等证据,
其次你可以解除装修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已装修部分进行价格审计多退少补,之后你再另行找装修公司解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与第三者同居生活的,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
  《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