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首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
就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规划批准。
您好,关于农村翻建房屋审批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首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2、需要使用耕地的,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
就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的规划批准。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隶属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隶属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解决土地审批手续——通常是土地所、住建所解决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判定(这个判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询问以上两个部门),准许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3、准许后再到规划部门解决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解决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够了。
3、现在很多省份都有乡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准许,市级备案,能够申请维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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