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付出了劳动而不能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首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公司拖欠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跟老总谈判,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若你胜,则费用全由公司承担,首先以一种相对的友好的方式沟通过解决。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若谈判方式无法解决,则要开始寻找法律途径,仲裁费用元左右,确实是一件让人非常恼火的事情。我觉得可以试试以下几个办法去讨回自己应得的报酬,可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希望对你会有所帮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 可见,制造者和销售者都可以构成 商标法侵权的。所以,工商局的处罚没错。 消费者是指商品的最终使用者, 而零售商不是商品的最终的使用者,所以,零售商不是消费者,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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