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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的规定

贺** 吉林-白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22 17:49:39 15513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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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的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是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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