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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债务谁来承担子女自杀死亡,其生前所欠下的银行债务怎么处理,需要谁来承担父母吗?

景** 江苏-徐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8.22 23:55:20 349人阅读

死后债务谁来承担子女自杀死亡,其生前所欠下的银行债务怎么处理,需要谁来承担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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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其配偶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三种: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二、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其次,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来承担。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2020-08-22 23:5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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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期间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认定标准 (1)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常见种类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为由法定义务的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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