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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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行为人本欲杀甲,在黑夜里却误将乙当做甲予以杀害,这种认识错误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犯罪的主观方面解析。本题中A对B的死亡是直接故意,那么就可以推定其对李某的死亡也是直接故意,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本题中A意图杀B.却把替B值班的李某烧死。如果甲对象和乙对象都体现了相同的社会关系,则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即推定为人对错误的对象也成立直接故意,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认识错误。因此四个选项都不正确。本题难度较大,即误把甲对象当成乙对象加以侵害,因此也并不能改变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如果认为罪过形式改变了,即不成立原来犯罪的既遂,这显然是和前述刑法理论通说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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