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因为公司破产或者是个人已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2、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经过的裁量后决定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每次还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数额。
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什么是暂时无力偿还,也就是说因为资金短时间内无法回收,手头紧张,不能及时偿还债务,但是是有还款能力的情形,例如,预支工程款、投资资金未回笼等。这种情况下,可按照上文的方式处理,与债权人签订分期偿还协议。
(2)永久或者是长期无力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例如企业破产、所有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等情形。这些情况要怎么解决呢?如果这种情况属实,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3、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
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向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可以以拒不执行为由,对败诉方进行拘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r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r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r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了合同,但是在履行过程中有一方违约,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出现。而如果依据合同我们进行了诉讼,违约方败诉,但仍然无力偿还这时候我们可以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此外,如果在做出相关判决之后,拒绝执行相应的判决,还可能涉嫌据不执行判决、裁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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