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哈密法律咨询 > 哈密其他法律咨询 > 简述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

简述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

钟* 新疆-哈密 其他咨询 2020.08.27 06:09:40 491人阅读

简述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哈密律师 其他律师 哈密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主要有
1.从旧原则
2.从新原则
3.从旧兼从轻原则
4.从新兼从轻原则我国规定:总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简单地说,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新法规定是犯罪,旧法规定不是犯罪,从旧法;新法重,旧法轻,从旧法;新法轻,旧法重,从新法。第十二条【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