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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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羁押必要性审查期过后,探望事宜需视情况而定。若审查结果显示羁押已无必要,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可进行探望。反之,若仍需羁押,探望将受限。具体情况应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确保合法合规。
专业解答羁押必要性审查期过后,探望事宜需视情况而定。若审查结果显示羁押已无必要,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可进行探望。反之,若仍需羁押,探望将受限。具体情况应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确保合法合规。
专业解答羁押必要性审查分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专业解答37天。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专业解答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对批准逮捕后进行的司法程序评估,旨在决定是否应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这项审查可由检察机关自行或接受家属、代理人律师申请启动。改革后,原本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的工作现转交至"捕诉"部门,即逮捕批准检察官处理相关审查申请。
律师解析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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