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分配吗问题解答如下, 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分配吗
可以。许多农村学生一旦考上大学、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之后,在农村的“村民资格”也随着被取消,其承包地被收回、不再享有村民权利,土地征收时也不得享有相应补偿。实际上这是不对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当坚持以户籍登记和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为原则,并综合考虑来确定,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仅以是否具有农村户口为判断标准。
在校大学生仍然依靠原农村集体土地,主要靠其父母的供给,靠原来的农村的土地收益,如果排除原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会加重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负担,也不利于国民素质提高与农村的发展。因而,村里不能因她求学期间取消他的成员资格,不能剥夺他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可以。许多农村学生一旦考上大学、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之后,在农村的“村民资格”也随着被取消,其承包地被收回、不再享有村民权利,土地征收时也不得享有相应补偿。实际上这是不对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当坚持以户籍登记和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为原则,并综合考虑来确定,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仅以是否具有农村户口为判断标准。
在校大学生仍然依靠原农村集体土地,主要靠其父母的供给,靠原来的农村的土地收益,如果排除原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会加重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负担,也不利于国民素质提高与农村的发展。因而,村里不能因她求学期间取消他的成员资格,不能剥夺他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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