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或家庭病床申请表) 2、财政、税务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加盖医院财务章) 3、医院处方 4、医院检查、化验报告单 5、医院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清单 6、门诊特殊疾病在联网医院办理,在审核期间住院的提供《门诊特殊疾病统筹支付结算表》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明细清单; 7、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以及其在成都市工行、农行或建行任一活期存折或本人签字的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参保人员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市)县参保人员须按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相应的活期储蓄账号。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专项救治的重大疾病 在众多特殊疾病范围之内,国家规定对15项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像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疾病,医疗机构在接收患者后的第一时间会启动专项救治程序。 2、报销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补偿比例 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可达85% ,五十岁以上的城镇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2% ,年龄达到六十岁则提升至89%,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获得的报销比例可增加6% ,八十岁以上包括八十岁的老人可享受到93%的报销比例,整体来讲不能超过100%。除此之外的城乡居民,如果属于低档次缴费或者学生儿童,报销比例维持在50%,高档次缴费的则按照65%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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