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人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法人终止的方式与法人设立的方式相关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照法律、法令或者主管机关的命令撤销
(2)解散。包括因设立法人的任务已经完成而解散经职工(社员、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解散因法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经主管机关命令或者人民判决宣告解散
(3)企业法人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法人经营恶化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因资不抵债无力支付、停止支付而依法宣告破产
(4)因其他原因撤销或者解散。设立时进行登记的法人,终止时也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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