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郑州行政许可法律咨询 > 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马* 河南-郑州 行政许可咨询 2020.09.01 06:35:21 392人阅读

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行政类律师 郑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许可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初审时间是否计入最终作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的期限内,分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未经初审部门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就不能向上级报送的,初审构成一项的行政许可,初审时间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有关期限的规定。二是,无论初审部门是否同意,初审部门依法都有义务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申请人无需重新提出申请,初审时间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有关期限的规定。
2、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会签其他部门属于之间的内部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来说,行政许可的期限仍然适用行政许可法有关期限的规定。按照《关于克服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发[1999]9号)的要求,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者会签文件时,协办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依法需要进行咨询评估、评审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咨询评估、评审所需时间可以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节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4、根据《行政许可法》,无论行政许可是单独提出申请,还是打捆提出申请,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都适用行政许可有关期限的规定。对于集中批复、分批批复,《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后,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有关期限的规定。
5、对于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期限,《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对审查被许可人变更行政许可申请的期限,单行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单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对初次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期限的规定。
行政许可的实施通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提出申请,如实向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办公场所提出的除外。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应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处理,并出具加盖本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查与决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加盖本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期限。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5.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6.特别规定。主要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3)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依法应当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20-09-01 06:37:21 回复

(1)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作出许可决定的期限。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在20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行政机关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其他法律、法规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办理的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45日。在45个丁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许可从是否有数量限制划分,可以分为有数量限制和无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是指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个地区、在一段时期内,对于从事某种活动只能发放一定数量的行政许可。如果许可证申请人取得该项许可后限额即满,那么其他的申请人就不能再申请此项许可,如排污证、电台许可证和出口配额等。我国每年的出口产品有配额限制,出口企业除取得出口产品许可证外,还需获得有关部门确定的出口配额。而是否给予某企业配额,除考虑申请企业的条件外,还要看是否有足够的配额。有数量限制的许可,多涉及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什么是行政许可
5559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一种什么行为,行政许可什么意思,以及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许可的特征
9383人阅读

行政许可,就是行政主体依法许可申请方从事特殊活动的权限,而这些活动一般是被法律禁止的,依法申请并得到许可,这种行为才是合法的,那么行政许可的特征是怎样的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许可听证
144632人阅读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果对政府作出的行政许可不满意时,可以申请行政许可听证,这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不过我们也要注意,申请行政许可听证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的,那么具体说来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有哪些呢?

行政许可的设定
60911人阅读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确认行政相对方的某种行为,但是说到行政许可的设定,大家对其了解多少呢,是否知道行政许可的设定机构是哪个呢?律图小编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做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许可法
179976人阅读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公民在向行政机关提出某项申请时,行政机关就是根据行政许可法来做出决定的。那么行政许可法内容有哪些呢?律图小编对行政许可法做出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