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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走私一般货物怎么样判刑?

王** 广东-梅州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1 23:49:15 423人阅读

2020走私一般货物怎么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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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除规定了普通货物、物品罪外,还规定了武器、弹药罪、核材料罪、假币罪、文物罪、贵重金属罪、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淫秽物品罪、固体废物罪等特殊物品的犯罪,本罪与这些犯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的对象不同。凡是《刑法》有关条文所规定的特殊物品,符合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按有关特定物品的犯罪定罪处罚。
实践中,应注意的是,国家对一些物品是禁止其出口,但并不禁止其进口。例如,根据《禁止进出境物品表》的规定,珍贵文物、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国家仅禁止其出口,但并不禁止其进口。如果行为人该类物品进境,则不能按照文物罪、珍贵动物罪、珍稀植物罪定罪处理。构成犯罪的,则按照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

您好,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涉嫌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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