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判刑或劳教,不可能当兵。当兵必须经过,也就是了解准备当兵的人在读书期间有没有受过纪律处分、毕业后有没有违法行为等,如果有以上行为,就会不合格,当然就不可能当兵。 2、5000元的罚金较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氦讥份客莓九逢循抚末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的规定,盗窃数额共价值1100元,罚金应该在1000元以上,2200元以下。 3、最多三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盗窃共价值1100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可犯罪处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的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4、刑事案件第一审的权限最长九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的规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权限最长九个月。
1、如果被判刑或劳教,不可能当兵。当兵必须经过,也就是了解准备当兵的人在读书期间有没有受过纪律处分、毕业后有没有违法行为等,如果有以上行为,就会不合格,当然就不可能当兵。 2、5000元的罚金较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氦讥份客莓九逢循抚末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的规定,盗窃数额共价值1100元,罚金应该在1000元以上,2200元以下。 3、最多三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盗窃共价值1100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可犯罪处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的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4、刑事案件第一审的权限最长九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的规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权限最长九个月。
您好,关于盗窃做价17000,俩起会判几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盗窃物品估价17000元的,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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