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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转让客体方面的限制?

刘** 江西-南昌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02 17:37:26 374人阅读

债权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转让客体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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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二.债权转让客体方面的限制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2020-09-02 17:3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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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方面的限制。
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
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
4、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典》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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