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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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结婚。但是不建议。《婚姻法》第十条中有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在《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及到底是哪些疾病,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从理论上讲,二级智力残疾属于重度残疾,属于重度智力低下,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满足《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和婚姻无效的情形。
对于夫妻双方财产被丈夫自己给支配合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丈夫另立遗嘱将财产分给子女,不分给妻子的合理性要看这部分财产是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r
1、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丈夫不分给妻子是合理的。r
2、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丈夫只有权处理属于他的那一部分财产,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遗嘱的时效为两年。r《继承法》r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r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r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来源: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赡养义务的一些规定,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多少久呢,以及赡养义务内容包括哪些,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赡养的基本认识,赡养纠纷在我们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那么关于赡养纠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赡养纠纷诉讼状怎么写,赡养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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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条件和要求,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说涉外收养的知识,那么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固定,包括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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