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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农村医保能在人民医院报销吗?

王* 广东-汕头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9.05 06:23:37 419人阅读

什邡农村医保能在人民医院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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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医保到省医院住院报销,如果是医院,是30,具体还要看用的甲类药物和乙类药物的多少。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医疗卡,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2、在市外2级及2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2级及2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4、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需要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一旦经过新农合调查、审核之后,一旦属实则予以报销。如果责任是由第三方负责的,是不予报销的

2020-09-05 06:25: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报销。 1 医疗保险连续缴满三个月,第四个月开始生效,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准备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例等。 2 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自费药不报销,乙醚药报销80。 3 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理条件: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 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2、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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