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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婴儿协议书怎么写?

甘**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合同订立咨询 2020.09.06 16:48:37 325人阅读

收养婴儿协议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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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要符合这些条件,收养关系才有可能会合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
  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无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二)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送养人的条件是:
①孤儿的监护人;
②社会福利机构;
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这是婴儿送养收养协议书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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