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形成书面的协议吗,没有书面的协议,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实际上,夫妻一方并不一定要承担另一方生前的债务,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而定。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
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3、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4、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确定了死亡债务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后,接下来可以这样处理: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你好,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一、借条是债权凭证,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不是象汇票、支票、本票那样的具有无因性的债权凭证,更不是类似于提单那样的物权凭证。因此,视欠条持有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在欠条上没有写明债权人是谁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以此为据欠条出具人的话,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三、向“债权人”追回他扣的钱后,他自己应承担对“其享有债权”这一事实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如果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享有债权,那么的判决书将认定这一事实,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到时候就可以直接以的该判决书为据,向出具欠条的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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