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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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承包合同到期。同时对此我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可以继续承包、农机具等,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可见,重新公开发包、草原、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业法》亦规定。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水利设施,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子女)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荒地,如
第一顺序继承(配偶、桑园等)、果园,受法律保护,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承包期内、滩涂。该法
第三十条规定,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山岭。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父母,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茶园,即“公民,妇女丧偶后,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继承吗是视情况而定的。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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