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才算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界定: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量化、明确的,而当事人多次违反的;
2,比如“员工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一个季度累计迟到10次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者达到此条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应当注意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即不能出现明显不合理的规定,比如说,石油公司规定加油站的员工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是合理的;
4,企业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才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5,比如说,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未婚先孕,或者超生的,属于严重违法劳动合同,也是可行的。
您好,关于如何才算是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界定: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量化、明确的,而当事人多次违反的;
2,比如“员工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一个季度累计迟到10次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者达到此条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应当注意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即不能出现明显不合理的规定,比如说,石油公司规定加油站的员工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是合理的;
4,企业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才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5,比如说,公司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未婚先孕,或者超生的,属于严重违法劳动合同,也是可行的。
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孕妇也可以解雇《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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