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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婚后父母买房写的母亲与儿子的名字,儿子媳妇离婚儿媳能分房子吗?
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同时《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您好,针对您的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子,写儿子和媳妇的名字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既然产权证上已经添加妻子为共有权人,就相当于赠与给妻子产权了。如果事先没有约定收回赠与的条款,离婚后是不能收回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没有约定比例平均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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