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的劳务协议还有4个月到期这种情况公司会赔钱吗?
[律师回复]关于劳务协议到期终止的赔偿问题,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分析:
1.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到期自动终止一般无补偿
若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受公司管理、定期领工资等),可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补偿
2. 可能获得补偿的情形:
① 公司提前解除协议:
无正当理由解除需承担违约责任(看协议约定)
若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可主张2N赔偿(工作年限×2×月薪)
② 协议到期不续签:
劳务关系:通常无补偿(除非协议另有约定)
劳动关系:公司不续签需支付N个月补偿金(工作年限×月薪)
3. 关键证据收集(用于主张劳动关系):
考勤记录
工资转账凭证(备注"工资"更有利)
工作证/工牌公司安排的排班表等管理证据
4. 行动建议:
1)立即备份现有证据
2)查看协议中"到期处理"条款
3)如月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三倍,补偿金存在12个月封顶
4)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咨询用工性质认定
注:劳务关系维权重点在于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建议携带协议文本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若已工作超1年,还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需在离职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