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套路贷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解决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套路贷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解决

宋* 湖北-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12 18:37:51 407人阅读

套路贷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解决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恩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我们知道,高利贷中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则不一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
2、犯罪嫌疑人如果把违法财务已经用了,该怎么追回呢?按以下标准执行:
1.对方明知是违法所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套路贷”违法所得财物的,不予追缴。

2020-09-12 18:38:51 回复

套路贷属于诈骗,涉及金额满3000元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扩展资料:“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被害人的房产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套路贷的话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如果不是的话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你可以补用偿还,已经偿还的你可以要求返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