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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刑坐牢一年缓刑两年,那个缓刑两年是么意思?

吴** 海南-省直辖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0.09.12 20:59:37 438人阅读

法院判刑坐牢一年缓刑两年,那个缓刑两年是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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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两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一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两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刑法》
(1)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020-09-12 21:01:37 回复

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且缓刑两年,是指宣告缓刑,两年期满后,原判一年六个月不用再执行。前提是两年内不能再犯罪,否则撤销缓刑,原判一年半加上新罪的量刑,合并执行。
(一)、缓刑即为“定罪免刑”。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1、人民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
2、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就依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使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
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不用坐牢。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您好,关于判二缓二是什么意思?要坐牢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缓刑,按法律规定暂不执行刑罚,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罪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宣告制度。
2.被判处缓刑的罪犯不在里执行刑期而是在外接受考验。
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的执行方式之一,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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