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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

吴** 重庆-江津区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13 11:38:45 440人阅读

工伤旧伤复发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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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与是否住院、工龄没有必然联系,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认需要治疗的,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旧伤复发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发放,但工伤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了一次性赔偿、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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