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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若是无权代理的要担责

谢** 四川-南充 其他咨询 2020.09.18 01:32:27 446人阅读

受托人若是无权代理的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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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托人若是无权代理的要担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时候,尽管隐名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了代理权限的范围,但依然会时常出现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作出无权代理行为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受托人的无权代理行为,若是得到委托人追认的,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但若委托人不追认的,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则由受托人自己承担,第三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追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例如上述例子,依照委托合同约定,周某委托张三买价格50万的房屋,但张三买了李四价值100万的精装房,若周某接受的,就应该补上差额,若不接受的,由张三承担相应的责任,自行买下房屋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人违约的需担责
合同无法履行,并不是只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原因导致的,也可以是第三人违约等原因造成的。当第三人违约的,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例如上述例子,张三与李四达成买房合同后,李四因房价上涨违约时,张三或者周某都可以要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2020-09-18 01:33:27 回复

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违约承担责任。受托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报交警处理,由交警划分责任后确定损失。
2、你先和医院了解一下伤者的情况,如果没什么大碍的话,就别管他了,让他住院去,也不垫付医疗费了,就是有情况的话先和医疗鉴定部门大体询问一下最坏的结果,如果够定残标准的话先估算一下要赔偿多少,做好最坏的准备。
3、保存好医疗费收据,已备将来使用。

无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致
第三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
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收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所以,受委托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总不可能自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吧,那么这个损失自然就是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了,即是受委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人承担责任。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无偿委托合同的赔偿损失责任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
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
受托人的过错就是违反了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应尽的义务,受托人越权而造成委托人损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受托人的注意程度,一般认为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不同。受托人有报酬时,处理委托事务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无偿处理委托事务的,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在无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而在有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具有一般过失,就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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