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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于8月份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后面儿子被债主起诉请问要怎么办?

董** 山西-晋中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19 11:40:12 317人阅读

父亲欠债,于8月份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后面儿子被债主起诉请问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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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1.父亲欠的债务由父亲自己负责,不应当牵连到子女。
2.中国现在的法律中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除非子女自愿替父亲还债,否则父亲的债务不会连累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0-09-19 11: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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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只有当第一顺位的人无人继承或放弃继承时,第二顺位才有资格继承遗产。建议将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及遗产范围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才能确定享有继承权的继承者及遗产范围。如有其他问题,也可详细咨询。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的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出嫁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同时,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有的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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