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老赖转移财产虚假申报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比如人民法院查封处分被执行人不动产的执行程序中,涌现大量“长期租约”现象。实践中,被执行人恶意设置各类长期“虚假租约”,严重阻碍了人民对该不动产的拍卖处分,迫使被查封房产要么无法成交拍卖,要么大大降低价值,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对老赖严厉惩罚,对于打击实践中存在的“虚假租约”问题,有着明显的示范效应。 在债务纠纷官司中,明明判决胜诉,但债务人两手一摊没钱还债,往往令债权人十分头痛。 理论上说,此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方法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然而这些强制执行方法却需要以获得债务人财产信息为前提,而举证责任不在,在债权人身上。通俗的说,只有你证明“老赖”有钱不还,才能强制执行。但想要获得这方面的信息并不容易,存款、收入信息等涉及他人隐私,债权人很难获得。房产、汽车等比较明显的动产或不动产,则很有可能会被对方藏匿或转让。如果无法提供债务人的有效财产信息或线索,则 最后很难执行到位,毕竟对来说,也要考虑强制执行中的搜查和执行成本问题。 根本上说,亡羊补牢不如事先预防,在借钱时就要提高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要了解对方的借款用途,分析和预估对方能否按时还款的能力和意愿,风险过大不如不借。 其次,最好采取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形式,如果对方无法提供抵押物或担保,则在借钱之前先摸清对方的财产状况,尤其是了解到对方名下房产的真实确切地址等信息,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万一对方玩失踪,至少还能追索到房产以供执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提起撤销权之诉。《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4、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如何应对债务人转移财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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