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是我国民法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来一直沿用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对如何认定重大误解作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是我国民法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来一直沿用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对如何认定重大误解作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是我国民法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来一直沿用的概念。《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对如何认定重大误解作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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