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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房屋是写在儿子的名下,但一直没有过户,儿子可以变卖吗?

181****7428 广东-深圳 房屋买卖咨询 2016.09.18 19:35:27 1719人阅读

协议离婚时房屋是写在儿子的名下,但一直没有过户,儿子可以变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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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应当及时履行交付手续。在此,法官提醒市民,将房产过户给两儿子,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双方应当按照2008年签订协议,或者对合同进行公证。金女士与两儿子之间,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承办法官解释说,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儿子由汤先生抚养后,女方又不支付抚养费,所以金女士将房屋赠与儿子具有道德义务的性质,依法不能撤销,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以免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019-06-03 05:2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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