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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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遗嘱可以排除女儿继承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大家在设立遗嘱时享有遗嘱自由,但是也会受到一些限制:
一、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公民享有通过遗嘱方式处理财产的自由和权利。
二、遗嘱自由的含义包括:遗嘱内容的确定自由、遗嘱形式的选择自由和遗嘱的变更、撤销自由。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和尊重。
三、《继承法》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可以不必符合法律继承顺序法律继承顺序只有在法律继承时候有效,遗嘱继承优于法律继承。前提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敞氦搬教植寄邦犀鲍篓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有效是指遗嘱具备法定的条件,能力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合法。4.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只要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遗嘱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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