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泰州法律咨询 > 泰州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遭到金额诈骗200,应不应该去公安局报案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遭到金额诈骗200,应不应该去公安局报案

158****8988 江苏-泰州 刑事立案咨询 2020.09.26 22:34:41 360人阅读

遭到金额诈骗200,应不应该去公安局报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泰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泰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78881788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30498条

你好,这是你的权利,建议你积极行使

2020-09-27 12:58:41 回复
咨询我
181157941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35141条

与公安机关沟通。

2020-10-03 16:44:31 回复

如果数额超出3000元,公安局不立案的,到当地检察院控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2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限定,联盟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联盟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限定的数额幅度内,共有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您好,建议携带相关资料预约律师面谈维权事宜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