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锦州法律咨询 > 锦州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贷款贴息在所得税汇算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吗

贷款贴息在所得税汇算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吗

郭** 辽宁-锦州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9.26 22:55:19 331人阅读

贷款贴息在所得税汇算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锦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锦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贷款贴息属于政府补助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最终反映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对于政府补助,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是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
(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
(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
(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
(三)项所称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经批准的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对于上述中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财政部、税总在2009年6月16号联合发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文件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的规定,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020-09-26 22:57: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20673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3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560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