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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能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吗

张* 陕西-延安 其他咨询 2020.09.27 07:20:12 475人阅读

慈善组织能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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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与中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合作进行。因此,慈善组织可以依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

2020-09-27 07:21:12 回复

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与中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合作进行。因此,慈善组织可以依法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慈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表明捐赠人不得从捐赠财产中获得回扣。如果允许慈善组织将捐赠人所捐赠的财产返回捐赠人,就违反了自愿无偿的原则。此外,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也就是说,慈善组织应当将慈善组织的财产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予以返还或提供捐赠回扣。根据《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会接受的公益捐赠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不得在接受的公益捐赠中提取回扣返还捐赠人或帮助筹集捐赠的个人或组织,一旦发现有提供回扣的情形,将依法严肃处理。因此,慈善组织接受的慈善捐赠款,均不得提供公益捐赠回扣。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慈善法》第十一条要求慈善组织设立内部监督机制,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慈善组织监事如何履职。这需要慈善组织专门制订监事会制度予以细化。根据实践来看,我们认为慈善组织监事列席理事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理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提前通知监事出席。提前通知不仅仅是告知时间、地点,更重要的是理事会应当事先将理事会议程及相关文件送达监事。监事在收到议程及理事会表决的文件事项后,应当提早审阅。二是监事应当准时列席理事会会议。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是行使监督的重要方式。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既是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行使权力,也是监事的义务。三是监事列席理事会应当得到理事会的尊重,会议主持人应当正式向与会成员介绍列席理事会的监事,并在会议中注意保留监事发言的时间。四是列席理事会会议要适时发言。监事没有表决权,但是仍然具有发言的权利。对违反法律及章程规定的,监事应当及时发言。五是列席理事会会议要特别注意理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六是列席理事会会议后要通报及跟踪。理事会会议结束后,监事会有权要求理事会及时将做出的决议抄送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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