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屋转让印花税如何缴纳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3)减税,免税规定。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4)纳税地点,期限和缴纳方法。印花税车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
二、房产契税如何计算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税务机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目前,武汉市普遍税率在2%-3%之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转让印花税如何缴纳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3)减税,免税规定。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4)纳税地点,期限和缴纳方法。印花税车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
二、房产契税如何计算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税务机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目前,武汉市普遍税率在2%-3%之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屋转让印花税如何缴纳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3)减税,免税规定。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4)纳税地点,期限和缴纳方法。印花税车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
二、房产契税如何计算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税务机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目前,武汉市普遍税率在2%-3%之间。
(3)免征。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最近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规定对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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