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错列被告和第三人的措施:
1、司法处置总要以法律为依归,如果原告列被告没有程序法上的依据那就应该予以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如果只是误写了名字,遵循司法便民和司法效率原则,那就要求原告予以更正继续审理为宜。
复杂的是列被告在实体法上的依据,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就有不同的责任承担,被告的正当与否就有很大的差别。
2、无请求权第三人问题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比较困惑的问题,特别是被告型无请求权第三人问题更是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讼。
民事诉讼中错列被告和第三人的时候,结果往往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原因在于当事人不适格,不适格的当事人是不能够触发诉讼程序的。这时我们可以申请撤诉,列入适格的被告之后再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错列被告和第三人的措施:
1、司法处置总要以法律为依归,如果原告列被告没有程序法上的依据那就应该予以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如果只是误写了名字,遵循司法便民和司法效率原则,那就要求原告予以更正继续审理为宜。
复杂的是列被告在实体法上的依据,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就有不同的责任承担,被告的正当与否就有很大的差别。
2、无请求权第三人问题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比较困惑的问题,特别是被告型无请求权第三人问题更是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讼。
民事诉讼中错列被告和第三人的时候,结果往往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原因在于当事人不适格,不适格的当事人是不能够触发诉讼程序的。这时我们可以申请撤诉,列入适格的被告之后再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错列被告和第三人的措施:
1、司法处置总要以法律为依归,如果原告列被告没有程序法上的依据那就应该予以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如果只是误写了名字,遵循司法便民和司法效率原则,那就要求原告予以更正继续审理为宜。
复杂的是列被告在实体法上的依据,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就有不同的责任承担,被告的正当与否就有很大的差别。
2、无请求权第三人问题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比较困惑的问题,特别是被告型无请求权第三人问题更是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讼。
民事诉讼中错列被告和第三人的时候,结果往往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原因在于当事人不适格,不适格的当事人是不能够触发诉讼程序的。这时我们可以申请撤诉,列入适格的被告之后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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