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交强险和车险的标志必须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以便交警随时检查。若未按规定粘贴标志,依据有关规定将被处罚100元。目前,大连市交警对未按规定粘贴标志的车主只采取口头警告。特别提醒车主注意,若交强险标志丢失,必须随车携带保险单,否则交警检查时将予以扣车。车主可到出单保险公司补办。补办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和身份证。 车检年审标志丢了,可去年检地管辖交警队窗口或车管所办理补办手续,带好相关证明。(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明、车主本人身份证)
年检标志破损或者遗失的车辆,在上路行驶时是会被交警查处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车管所去补办就可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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