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接受遗赠的时间需要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其中包括公证遗嘱和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而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该法条的立法本意应当是为更好地尊重被继承人的遗愿,保护受遗赠人及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在继承开始后为受遗赠人设立一个权利的保护期,同时也避免其因拖延作出意思表示而影响到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故将该法条理解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更为适宜。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并未超过继承法规定的期限。
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埋藏物、善意取得等。
二、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等。
根据您的描述,你这是属于继受取得而非原始取得。
接受遗赠的时间应当从被遗赠人死亡或者得知遗赠事宜开始计算,而不能从立遗赠协议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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