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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过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胡** 黑龙江-哈尔滨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8 17:32:36 339人阅读

为了买房,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过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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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
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在共同侵权的场合,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甚至可能成为其内部分损失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
第二款将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为侵权法的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为民事主体的行为确立了标准。它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尽量避免损害后果,也要求每个人充分尊重他人的权益,从而为行为人确立了自由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它也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通过赋予过错行为以侵权责任,教育行为人行为时应当谨慎、小心,尽到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它充分协调和平衡了“个人自由”和“社会安全”两种利益的关系。

2020-09-28 17:3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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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与劳动者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做错事,造单位经济损失的,会要求劳动者负责任的,但是可以要求公司先签订合同或赔偿双倍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人和开发商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果是开发商通过伪造借款人签名“假按揭”的,由于根本不存在借款人,因此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如果是开发商和借款人串通进行“假按揭”的,由于借款合同有效,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并由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然,借款人履行义务后,可以以其并未真正购房,也未使用贷款为由要求开发商返还贷款。在借款合同中一般约定开发商的保证责任为“阶段性”保证,在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之后,开发商的连带责任即告免除,该笔贷款由借款人以其所购住房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和开发商的刑事责任分析  借款人在“假按揭”过程中,借款人明知开发商有通过“假按揭”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企图,并且和开发商配合通过签订购房合同和借款合同的方式来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因此,如果开发商的“假按揭”欺诈行为构成犯罪,则借款人便应构成共同犯罪。但是在“假按揭”诈骗中,一般均是由开发商对其员工或亲友进行指使、强迫或者利诱,开发商在整个“假按揭”欺诈的操作中居于组织和主导地位,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而借款人由于协助开发商实施了诈骗行为,应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以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
首先应考虑的是贷款诈骗罪。但是,由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因此,虽然借款人的欺诈行为可构成贷款诈骗罪,但开发商的贷款诈骗罪不成立,这是当前我国刑法的一个重大疏漏。  
其次,虽然合同诈骗罪没有犯罪主体的要求,但是一般认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应限于合同的当事人,而在“假按揭”中,开发商并非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开发商亦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虽然由于主体不符不能以《刑法》中的特殊诈骗罪来追究开发商的刑事责任,但至少可以以对犯罪主体没有特殊要求的普通诈骗罪来追究开发商的刑事责任。除了对于主体的不同要求外,无论是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均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犯罪客观方面均是以欺诈的方法行骗;犯罪主观方面是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开发商以“假按揭”手段获取银行信贷资金而言,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均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对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须根据“假按揭”的不同类型再进行具体分析。

公司本身是没有意志的,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来使公司“产生自己的意志”,但产生了意志后,还需要对外“交流”,负责向公司内外“表达公司意志 ”的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
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一般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由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甚至是斗争等原因,公司法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常说的法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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