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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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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材料才能会见

蒋** 江苏-南京 刑事立案咨询 2020.09.28 19:27:46 348人阅读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材料才能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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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什么材料才能会见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2020-09-28 19:29:4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才能成为犯罪证据,自述材料只能在其他的证据成立时,能够证实犯罪事实的自述材料当然也是一种物证。这是自述材料的特殊之处凡是能够证明犯罪的都是证据。换言之,只有犯罪人的自己的承认而无其它证据的不能定为犯罪。这是自述材料与其他犯罪证据的根本区别。证据主要有人证和物证两种形式,都不能定罪。不过我国刑罚有明文规定。犯罪本人的认罪(无论是口头或者是书面)都不是定罪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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