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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怎么样打民间借贷官司

康* 广东-茂名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29 07:43:36 349人阅读

没有借条怎么样打民间借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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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2020-09-29 07:4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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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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