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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发明专利被二十多个生产厂侵权,想找专利侵权诉讼全风险代理。另有上百家在网上销售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做专利风险诉讼的律师?

严** 四川-凉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9 12:23:38 451人阅读

本人的发明专利被二十多个生产厂侵权,想找专利侵权诉讼全风险代理。另有上百家在网上销售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做专利风险诉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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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收集
侵权厂家基本情况;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
2、管辖选择
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否则人民将不予受理。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与其它民事诉讼的管辖一样,也包含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个方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级别管辖方面,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因此,专利侵权的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提起。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则侵权行为地应为被控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及以上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上述行为地点不一致的,可以依法根据实际情形选择最有利的管辖。
3、立案
向人民提交状。

2020-09-29 12:24:38 回复

您好,关于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诉讼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
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的中级人民管辖。”
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此规定,如果你选择向人民的话,那么就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如果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的最高人民指定的对一审专利案件有管辖的人民,那么就要向该地的中级人民。
截至2001年7月1日止,目前全国共有43个中级人民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具体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以及经最高人民指定的下列城市的中级人民:大连、烟台、温州、佛山、青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
1、侵权行为的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对侵权行为同样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为2年,超过这一期限,即丧失请求人民保护其利益的权利。
2、侵权行为的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一些特别法中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产口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爱到损害时起算”。《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处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要注意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运用法律原则,不能完全运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3、侵权行为的最长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的最长诉讼时效,在《民法通则》中第135条规定为20年。在《产口质量法》条3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用户之日起,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2年我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哪时候开始起算根据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有哪些效力
1、损害赔偿请求权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尽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只要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且权利人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提讼,应当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额则从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鉴于我国的现状,这种规定有其合理性及可行性。
2、停止侵害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不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原因如下:

1)权利人对已过诉讼时效的侵权行为不予追究,只能认为是对该行为的默认,不等于对新的、扩大的、继续的侵权行为的默认;

2)我国无取得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虽然丧失债上请求权,但并不意味着侵权人取得未来的专利实施权;

3)如果承认停止侵害请求权得因时效而消灭,侵权人可以利用这一点来逃避法律制裁。因为侵权人可以利用少量的生产、销售来试探权利人的态度,而专利权人在自己没有实施或没有合作伙伴时,因诉讼费用等问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个侵权人提讼。但当他与他人订立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如不提讼,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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