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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文* 广西-来宾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29 22:33:07 436人阅读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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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
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首先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2个月内下达工伤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医疗费报销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2020-09-29 22:35:07 回复

一、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首先在社保中心领取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之后准备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由单位盖章之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受理之后规定时限月内下达工伤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医疗费报销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解答如下, 桃孕妈们看过来!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仙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办法》对仙桃孕妈的生育保险待遇做出了政策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和标准:
1、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本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仙桃市的标准是按职工工资额的0.8%缴纳。
2、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六个月以后生育的,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材料;
3、住院医疗费用发票、住院医疗费明细清单及出院小结;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的相关证明材料;PS: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其配偶所在村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只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休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险津贴及假期: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享受45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温馨提示:女职工产、休假内遇法定节假日不再另算。生育津贴以产、休假天数为基数,按日计算。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10天的护理假和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计发;缴费满6个月未达到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计发。)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门诊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300元。
2、顺产。一级医院限额支付800元、二级医院限额支付1400元、医院限额支付1800元。
3、剖宫产。一级医院限额支付2000元、二级医院限额支付2500元、医院限额支付3000元。
4、妊娠未满12周住院流产的,限额支付600元。
5、妊娠满12周未满28周住院(引)流产的,限额支付1200元。
6、妊娠满28周住院引产的,限额支付1600元。
7、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限额支付100元。
8、实施绝育及复通手术的,限额支付800元。仙桃孕妈记住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是由用人单位向市医保局申领,生育出院当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就不能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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