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举个案例,熊女士家发生下水道溢水后,她先是联系了专业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可维修人员检查管道后发现,漏水原因是该楼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即使这次修好了,过段时间可能还是会堵。得知这一情况后,熊女士立即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反映了情况。物业称熊女士应该找楼下业主协商,那么到底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既然熊女士支付了相关的物业费用,那么物业公司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找任何理由推脱。本案中,如果熊女士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 另外,如果确实是一楼业主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二楼熊女士家的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一楼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注意收集物业不负责任的证据。
1.投诉到业主委员会,将物业的行为记录好,以便由委员会成员敦促物业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则可以有业主委员会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
2. 投诉到街道房管科或政府小区办,房管局物业科等部门,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周期相对较长,有些新楼盘小区的未及时成立,所以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敦促物业给业主解决问题。
3.团结业主:对于不负责任的物业,让更多的业主知晓并引起共鸣,并共同物业,拒交物业费。
4.告知媒体,让媒体曝光。
你好,具体怎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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